12 月 24, 2011 - 2011年雜記    沒有留言

家有惡鄰,如果是您會怎處理呢???

台北的社區停車場位置真是小之又小,偏偏又會遇到這種惡鄰居,前一次已經叫了警察來,這次還是惡習不改
我車已經往前停的不能再前了,就偏偏要往我的後保險桿撞,昨天這次先打電話找了主委來,看有啥可解決
主委當然也只能找當事人下來,說了幾句聽到那種口氣,沒啥好說,同樣打了電話叫警察來解決了
一副錢很多的樣子,反正撞到你就陪給你就是了,這當然沒問題啦,希望你付錢的時候跟你講的是一樣阿莎力
聽管理員說這傢伙已經是慣犯,也有其他車輛有同樣狀況,他的車只停白天,所以車開走後一切不認帳
今天回原廠估了價,是不貴啦,後保險桿掉漆加一個後倒車雷達,也只有5千多元而已,但後續有幾個問題待解決
1.停車場管理員明知有這種事,而且還是他告知有其他車輛也是如此,這都不用反應的?我繳管理費做啥的?
2.回原廠估價時被告知可以告對方"蓄意毀損",警察來現場時直說小事,不過呢?我已告知此次已是第2次
前一次也有報案且拍照,這一次警察要我自己先拍照?這樣的作業程序是否有些問題?2次不算是故意?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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